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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深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 落实差异化减排
多排多限 少排少限 不排不限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0-11-26 08:43

■?今年天津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的比例由去年的50%达到100%,基本实现了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全覆盖。

■?今年调整了移动源管控措施,删除了橙色预警期间“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港口集疏运机动车进出港区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措施。

结合重污染工作应对实际,修订后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我市实施,持续深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确保重污染天气污染减排要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昨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据悉,新版《预案》突出对污染排放较大、环保绩效水平低的企业进行管控,且聚焦在涉气生产工序的管控。今年天津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的比例由去年的50%达到100%,基本实现了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全覆盖。通过绩效分级,对环保技术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另外,突出保障类项目行业统筹,在满足总体减排量的前提下,将1100余家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重点外贸、整车配套企业,1200余家对环境影响小、吸纳劳动力较多的小微企业,以及900余个国家重大工程、地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一并纳入豁免范围。

据了解,今年是我市第7次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企业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和运输方式等绩效指标,对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明确的钢铁、石化、焦化、铸造、水泥(含粉磨站、水泥制品)等39个重点行业(涉及天津市的重点行业33个)开展绩效评级。经企业自评、资料审核、现场复核、专家会审,最终认定A级企业26家、B级企业157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1家,预警期间根据企业的绩效,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落实差异化减排。

同时,对于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组分单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无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每年排放总量100千克以下的小微涉气企业,在黄、橙预警期间可不采取措施,红色预警期间视情采取减排措施,减少对其生产活动的干扰。

据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邓小文介绍,今年调整了移动源管控措施,为进一步突出京津冀区域联防联控,与周边省市的机动车管控措施保持一致,删除了橙色预警期间“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港口集疏运机动车进出港区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措施。

此次修订,突出了移动源常态管控和应急管控相结合。在非预警期间,A级企业应按照绩效指标要求,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汽车,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使用达到国三及以上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B、C级企业上述比例应也有相应要求,同时要求A、B级和引领性企业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预警期间,对于重点行业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对于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另外,在本次《应急预案》修订的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开展绩效评级、落实差异化管控的基础上,建立了保障性企业工程清单,将涉及重大民生、国家战略性产业和重大工程纳入了保障,预警期间可正常生产。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当预测将发生重污染过程前,对照《应急预案》和减排清单要求,按程序发布预警,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各区提前落实减排措施,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全市空气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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